具體而言,位於 Chánh Hiệp 坊的 Phú Hưng 公寓項目,由 Ryby 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擔任投資方;以及位於 Phú Thuận 坊的 New Tech 商業公寓與綜合服務項目,由 New Tech 投資建設股份公司 擔任投資方。
自 2025 年以來,胡志明市已 7 次公布符合條件、允許外國組織與個人擁有住宅的項目名單,總數達 133 個項目。
1. 胡志明市新增 2 個可出售給外國人的項目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近日公布,市內新增 2 個住宅項目符合條件,可出售給外國組織與個人。這兩個項目包括位於 Chánh Hiệp 坊的 Phú Hưng 公寓項目,由 Ryby 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投資開發;以及位於 Phú Thuận 坊的 New Tech 商業公寓與綜合服務項目,由 New Tech 投資建設股份公司投資開發。
新增這些符合外國人住宅持有條件的項目,顯示胡志明市正持續完善相關法定名單,為涉及外國買家的房地產交易提供更清楚的法律依據。
2. 符合條件的項目總數已增至 133 個
自 2025 年以來,胡志明市已 7 次公布允許外國組織與個人擁有住宅的合格項目名單,目前總數已達 133 個項目。這對房地產市場而言是值得關注的訊息,尤其是在外國專家、投資者及國際勞動人口對胡志明市住宅需求仍然存在的背景下。
公布具體名單有助於提高市場透明度,同時協助外國買家更容易確認哪些項目可合法交易,降低在越南購買住宅時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
3. 外國人擁有住宅的條件與持有限額
根據 《2023 年住宅法》 與 第 95/2024 號議定,外國組織與個人若符合相關法律條件,即可在越南擁有住宅。對於直接投資項目的組織,需具備投資登記證明;若非直接投資項目的外國組織,則需持有仍在有效期內的合法營運許可。
此外,外國人可持有的住宅必須位於不涉及國防、安全區域的項目內。至於持有限額方面,外國個人與組織在一棟公寓大樓中,不得持有超過 30% 的公寓數量;若為獨棟住宅,則在約 10,000 人口規模的區域內,不得持有超過 250 戶。
這些規定一方面有助於吸引外國資金與住宅需求,另一方面也能確保國防安全、城市規劃與國內住宅市場的平衡。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