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於2025年9月10日正式公布第242號法令(242/2025/ND-CP),針對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政府間機構,以及經外國政府授權的相關機關(統稱「外國捐助者」)所提供的官方發展援助(ODA)資金及優惠貸款,制定新的管理與使用規範。該法令自即日起生效,並取代先前的第114/2021/ND-CP號及第20/2023/ND-CP號法令。
明確資金使用範圍
根據法令,ODA與外國優惠貸款的提供方式涵蓋專案、計畫、非專案援助以及預算支持等形式。其中,ODA資金將優先投向社會經濟基礎建設、能力提升、防災減災、災害救援、疫情防控、氣候變遷應對、綠色成長、科技創新、數位轉型、社會保障,以及與優惠貸款項目共同融資,以提高貸款的優惠成分。
ODA貸款則鎖定於衛生、教育、職業教育、環境保護、氣候調適及難以直接回收資金的基礎設施領域。相對地,優惠貸款主要用於轉貸專案、國家預算中的發展性支出、重大或特殊投資計畫,並可依總理核定用於其他優先項目。
加強透明化與監督
法令同時強調,ODA與外國優惠貸款僅能用於發展性投資,不得支應日常經費或消耗性支出。包括培訓、考察、繳稅、支付費用或利息、購置車輛(除專用車外)、補償與安置、以及專案管理單位日常運作等用途,皆屬禁止範疇,特殊情況則須經主管部門批准。
在國家治理層面,越南政府要求建立統一的管理體系,涵蓋法規制定、吸引與使用規劃、執行情況監測評估、資訊公開透明,以及防止貪腐、浪費與違規行為。並在分級管理架構下,明確各部委與地方的職責,強化跨部門協調與監督。政府亦承諾,將透過官方入口網站公開相關對外合作政策、優先領域與貸款條件。
政策意涵
分析人士指出,第242號法令反映出越南在爭取國際資金支持的同時,正積極提升資金管理水準,以符合永續發展與治理透明化的國際趨勢。該法令不僅為外國捐助者提供更清晰的制度保障,也有助於越南確保資金有效投向關鍵領域,進一步推動數位轉型、綠色成長及社會福祉。
資料來源於:越南通訊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