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限制在市中心發展高層住宅

根據河內市人民議會的決議,在歷史內城區限制新建公寓住宅,旨在最大限度減少人口增長與基礎設施過載。

根據該決議,在調整住房發展的總體目標方面,位於歷史內城區的各鄉、坊,將最大限度限制在新建商品房與社會住宅投資項目中的公寓住宅發展(除舊公寓改造、重建與安置重建項目外),以最大程度控制人口增加與基礎設施超負荷。

1. 河內住房發展方向與城市密度管控

近日,在第31次會議框架內,河內市人民議會已通過《河內市2021–2030年住房發展計畫調整決議》。

根據決議,在住房發展總體調整目標方面,位於歷史內城區的各鄉、坊,將最大限度限制新建商品住宅與社會住宅投資項目中的公寓住宅發展(除舊公寓改造、重建與安置重建項目外),以最大限度控制人口增長與基礎設施超載。

此外,新形成的住宅投資項目與都市區須依智能、文明、現代化、綠色住宅與智慧城市方向進行規劃與建設,應用數位科技並適應氣候變遷;各都市區與住宅區須同步規劃與投資社會基礎設施(醫療、教育、社區活動空間)與技術基礎設施(供水系統、雨水與污水排放系統、就地污水處理系統、電動汽車與機車充電站等……)

2. 擴大住房規模與提升居住品質目標

同時,將形成並推動多功能都市區項目(商品住宅、社會住宅、安置住宅、高科技人才住房);大型都市區與重點專案須與《河內首都總體規劃》及100年發展願景相銜接;住房發展須確保公平,滿足民眾新建與改善住房需求,並提升生活品質;各類住房開發的建築品質須保持一致。

河內市亦將集中推動都市區改造、整治與再開發計畫,包括舊公寓改造與重建,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都市景觀並促進首都永續發展;集中資源審查並消除臨時與簡陋住房,最大限度減少半永久性住房;支援貧困與近貧家庭修繕、升級老舊住房,確保達到「三硬」標準(堅固地基、牆體結構堅固、屋頂堅固),符合地方實際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該決議亦明確提出住房建築面積發展目標與指標調整:2021–2030年間,全市目標新增2.55億平方米住宅樓地板面積,相當於約1,821,700套住房,將全市人均住房面積提升至至少40平方米/人。

2031–2035年間,目標完成約1.275億平方米住宅樓地板面積,作為2026–2030年項目發展儲備,使人均住房面積提升至至少45平方米/人。至2030年,全市(含城市與農村)永久與半永久住房比例目標達到100%,不再存在非永久與簡陋住房。

3. 社會住宅、公寓改造與自建住房指標

針對不同住房類型的目標調整,在社會住宅方面,2021–2030年間全市目標發展至少144,000套(其中2021–2025年約24,000套,2026–2030年至少120,000套),2021–2035年間完成至少500,000套。

社會住宅的使用目的將多元化與擴展,可多功能使用,並可靈活轉換為社會住宅、商品住宅、都市再開發安置住宅、公務住宅及出租型社會住宅,透過市發展投資基金(履行城市國家住房基金功能)依據政府第302/2025/NĐ-CP號法令執行。

在舊公寓改造與重建方面,2026–2030年間,河內市目標完成依法須拆除之舊公寓改造與重建工作,完成約150萬平方米樓地板面積,約20,000套住宅;持續推動依法須拆除之公寓及其他具可行性與符合條件的住宅區改造與重建;目標至2035年完成全部2,160棟公寓的都市整治與再開發。

對於民眾自建住房,鼓勵居民新建或改造達到永久性品質標準的住房。預測2021–2030年間,家庭與個人自建住房新增約4,500萬平方米樓地板面積,相當於約300,000套住房。市政府亦將持續推動住房支援計畫,例如:支援革命有功人士住房改善、支援貧困與近貧家庭,以及位於經常受天災與氣候變遷影響地區(颱風、洪水、土石流等)的住房家庭。

在最低住房面積指標方面,至2030年,全市人均最低住房樓地板面積達到8平方米/人,符合《政府2024年7月26日第100/2024/NĐ-CP號法令》中個人投資出租型社會住宅面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