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土地價格表能否抑制土地投機?

調整後的土地價格表將對房地產企業產生重大影響。當土地價格上漲,意味著成本增加,房價也會隨之上升,對購房者造成影響… 土地價格表將影響五類稅費的確定及繳納標準。

影響五類稅費的確定

2024年8月20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和市人民委員會舉行了會議,徵求市人民議會代表對修改《2020年1月16日市人民委員會第02/2020/QĐ-UBND號決定》中涉及胡志明市土地價格表的意見。

胡志明市自然資源與環境局局長阮全勝在介紹調整土地價格表的過程時表示,根據規定,市自然資源與環境局已全面評估了兩項相關影響,並向有關部門提交了審查意見。

胡志明市自然資源與環境局局長阮全勝在介紹調整土地價格表。圖/PA

具體而言,評估了調整後的土地價格表對《2024年土地法》規定的12個對象的影響;同時,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評估了其對經濟社會、法律體系、性別影響及行政手續的影響。

該草案的編制過程共分七個步驟,目前市自然資源與環境局已完成前三步。其餘步驟將在相關部門完成審查並批准後進行。該局已徵求了15個部門、22個郡縣和守德市人民委員會,以及越南祖國陣線胡志明市委員會和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的意見。

阮全勝表示,《2024年土地法》的一大亮點是完善了依市場原則確定土地價格的機制,取消了土地價格框架的規定。土地價格表將每年定期發布,不再像以前那樣每五年一次。市自然資源與環境局正在編制的土地價格表調整案,將對確定土地及其附屬資產相關的五項行政手續中的財務義務產生影響。

此外,這將影響五類稅費的確定及繳納標準。調整後的土地價格表還將影響土地管理中涉及行政處罰及對國家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然而,隨著違法所得的繳納和賠償金額的增加,有助於減少土地投機和土地閒置的情況。

將在發布時進行適當調整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高清平在對土地價格表調整草案的建議中表示,選民對此草案並不完全贊同,因為該草案提出過於突然,且價格增幅較大。

高清平建議,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暫時按照《2020年第02/2020決定》和K系數計算土地價格,並根據《2023年第56號決定》和《2024年第11號決定》對尚未更新土地價格表的重置安置區和道路進行補充調整。從2026年1月1日起,胡志明市再全面實施新的土地價格表。這樣的安排更加適合,避免給民眾帶來過大壓力。

胡志明市檢察長陳文拜認為,《2024年土地法》不再規定K系數,僅依據土地價格表。舊價格表的價格本就不高,如果不乘以K系數,價格將更低。而調整後的價格表已更新了舊表中未涵蓋的500多條道路的價格。儘管調整是必然的,但仍需要制定一個適當的過渡計劃,以避免給民眾帶來衝擊。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城市委員會主任阮氏清雲則認為,《2024年土地法》允許舊土地價格表的適用至2025年底。胡志明市有關部門暫停處理2024年8月1日後收到的土地手續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建議市人民委員會進行研究解決,因為這嚴重影響了民眾的權益。

根據陳光勝的說法,土地價格表的調整將對房地產企業產生重大影響。當土地價格上升,意味著成本增加,房價也將隨之上升,對購房者造成影響。

胡志明市市委宣傳部副主任曾有豐表示,需要組織更多的反饋會議,因為還有很多內容代表們尚未完全了解,需要進一步交流和徵求意見。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裴春強表示,將繼續指導編制機構在提交市人民議會通過前,完善土地價格表調整案。這次調整是為了過渡至2026年1月1日起首次實施的土地價格表。

關於2024年8月1日後民眾提交的土地行政手續處理方案,裴春強表示,不僅僅是胡志明市,其他地方也遇到了類似的困難。

具體困難在於,2024年8月1日起,如果繼續適用《2020年第02/2020決定》中尚未調整的土地價格表,而不與2024年的土地價格調整系數相乘,那麼就不符合當前地方實際的土地價格條件;而如果繼續適用《2020年第02/2020決定》中尚未調整的土地價格表並與2024年的土地價格調整系數相乘,則沒有相應的指導規定。

「2024年8月17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向總理提交建議,請指示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和財政部進行指導,以避免在解決胡志明市區域內機構和個人土地財務義務手續時出現瓶頸。」裴春強說。
資料來源於:VN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