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調整土地價格表,未見大幅上漲

在8月8日下午舉行的經濟社會情況記者會上,胡志明市自然資源與環境局(TNMT)經濟地產部副主任陶光陽(Đào Quang Dương)表示:「針對目前擬議的土地價格調整表,雖然有許多意見認為價格上漲過快,但我可以確定,土地價格並未出現大幅上漲,這次的調整符合胡志明市的實際情況。」

根據自然資源與環境局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交的土地價格表草案,新價格表將適用於4,565條道路,較《2020年第02號決定》增加了557條。最高價格為每平方米8.1億越盾,最低價格為每平方米300萬越盾,平均價格約為每平方米1.11億越盾,較四年前增加了七倍以上。

陶光陽指出,目前自然資源與環境局正與相關部門合作,對調整後的土地價格表進行修訂,以便更完善地提交後續程序。調整後的土地價格符合2024年《土地法》第257條第1款的規定,並依據該法第158條第1款的原則,確保國家、土地使用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平衡。

陶光陽強調,制定土地價格表必須符合實際情況,並確保國家、土地使用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平衡。

《2024年土地法》實施後 土地手續進展正常

談及《2024年土地法》實施一週後的土地手續辦理情況,陶光陽表示,從胡志明市22個郡縣及守德市的土地辦公室所掌握的資訊來看,各項土地手續活動均正常進行,未見異常情況。然而,在《2024年土地法》於2024年8月1日生效後至新土地價格表頒布前,大多數省市在徵收土地稅方面遇到了困難。目前,市自然資源與環境局正與相關部門合作,擬定報告提交市領導向中央機構反映,尋求解決方案。

土地用途轉換問題

關於土地用途轉換,陶光陽指出,這一問題將依據《2024年土地法》第121條進行。具體而言,土地用途轉換需經有關部門批准,涉及將稻田、特殊用途林地、防護林地、經濟林地轉換為其他農業用地;農業用地轉換為非農業用地;以及將其他類型的土地轉換為集中畜牧用地,以便於實施大型畜牧項目。

此外,國家無償撥地的非農業用地轉換為國家收費的非農業用地或租賃土地;非住宅用地轉換為住宅用地;公益設施用地轉換為非農業生產經營用地;以及將非農業生產經營用地轉換為商業服務用地,都需經國家批准。土地用途轉換後,土地使用者需履行法定財務義務,並依新用途適用相關土地使用制度、權利和義務。

陶光陽補充道,若土地用途轉換不屬於《2024年土地法》第121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則不需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

資料來源於:前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