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頒布第79號決議,對2020年發布的第02號決議進行修改和補充,並更新了新的土地價格表。此決議自2024年10月31日起生效,將持續有效至2025年12月31日。
- 農業用地價格:對於生產林地,價格將參照各區域及位置的長期作物農業用地價格;而保護林地及特用林地的價格則為生產林地的80%。
- 住宅用地及商業服務用地價格:目前,最高土地價格位於第1郡的阮惠、黎利和同起等街道,達到每平方米687.2百萬越南盾,較之前的價格上漲超過四倍。同樣地,第1郡的咸宜街和韓川街地價亦達每平方米430百萬越南盾,漲幅約四倍。在郊區地帶,土地價格波動顯著。例如,22號公路旁的宋杭路地價最高達每平方米32百萬越南盾,而鄧公平路則為每平方米18.5百萬越南盾。在芹沽區域,相較其他區域,地價相對較低,像在盛良村的住宅區價格為每平方米2.3百萬越南盾,而盛平和盛和住宅區則約為每平方米3百萬越南盾。
- 非農業商業用地的生產經營用地價格(不包含商業服務用地):
- 對於市中心的第1郡、平盛郡、第3郡、第4郡、第10郡、第5郡、第6郡、第11郡及富潤郡:土地價格計算基準為50%。
- 其他區域如第7郡、第8郡、第12郡、新平郡、新富郡、平新郡、戈伏郡及守德市:土地價格計算基準為60%。
- 邊緣郊區如平政縣、鶴沔縣、古芝縣、嘉萊縣和芹沽縣:土地價格計算基準為75%。
- 墓地、殯儀館、火葬設施及骨灰存放設施用地:價格按鄰近住宅用地的60%計算。
- 宗教和信仰用地:按鄰近住宅用地的60%計算。
- 高科技園區內的土地價格:對於高科技園區的土地價格將另行規定,以符合園區的特定需求。
- 在胡志明市高科技園區內,不同道路的土地價格有所區分,具體價格如下(單位:1,000 越南盾/平方米):
- 每平方米26,208越南盾:
- D1路、D2路
- 每平方米21,112越南盾:
- D2B路、D3路、D4路、D5路、D6路、D7路、D8路、D9路、D10路、D10B路、D11B路、D12路、D14A路、D14路、D15路
- 每平方米12,180越南盾:
- D15路(第2段)、D16路、D17路、D18路、D19路、D20路、N1路、N2路、N3路、N5延長線、N6路、N7路、N9路、N10路、環道入口路、通往中心及培訓區的道路、平行路
- 其他類型的土地價格更新:其他農業用地的價格將根據相鄰農業用地的價格確定。如無相鄰農業用地,則根據原農業用地類型的價格進行計算。
- 對於專用水面用地:
- 若用於水產養殖,適用相當於水產養殖用地的價格。
- 若用於非農業用途,按鄰近相同類型的非農業用地價格的50%計算。
- 若為水產養殖及非農業混合用途,則根據各用地類型的面積來定價,若無法單獨區分面積,則按主要用途的土地價格計算。
- 未使用土地:在主管機關進行劃撥或租賃未使用土地以便投入使用時,價格將根據評價方法及相鄰區域內相同用途土地的價格進行評估。
- 對於專用水面用地:
資料來源於:法律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