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20多年提出設想和制定提案,胡志明市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支持下,迎來了實現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渴望的歷史性機遇。
《人民報》報道,國際金融中心不僅是一個經濟發展項目,而且是對越南在金融版圖上地位的肯定,是更深層次對接全球金融流動、吸引資源、促進和提高增長質量的戰略舉措。
認識到有利背景並抓住越南等新興金融中心的“金色機遇”,2024年11月15日,越共中央政治局頒布了關於在越南建設區域性和國際金融中心的第47-TB/TW號通知。其中,中央政治局同意在胡志明市建立全面性國際金融中心,在峴港建立區域性金融中心。
隨後,2024年12月31日,政府頒布了關於實施第47-TB/TW通知行動計劃的第259/NQ-CP號決議。其中,政府下達49項具體任務和措施,責成12個部委、行業和地方牽頭落實,並與輸出產品相結合,形成法律框架。上述任務集中在五個重點領域,包括發展基礎設施、吸引國際人才、促進金融創新、國際一體化和保障金融安全。

當前的問題是如何落實這一主張?
實際上,開展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對越南來說是一個複雜且前所未有的難題。1月4日,越南政府總理範明正主持召開會議,公佈政府關於在越南開展建設區域性和國際金融中心行動計劃的決議,胡志明市對此感到高興並獲得了鼓舞。此事標誌著國家發展戰略中邁出的重要一步。
範明正總理重申,越南已具備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五個條件,並昭示落實行動計劃的決心,他指出:「黨已指導,政府達成一致,國會贊同,人民支持,祖國期待,就只談乾,不談退縮」,體現「不說不、不說難、不說是而不做」的精神。範明正總理強調,在越南建設區域性和國際金融中心是全黨、整個政治體系、全體人民、企業在國際友人的配合與支持下開展工作的迫切要求。
本著“傾聽並理解,共同分享願景和行動,共同行動、共同享受、共同勝利、共同發展”的方針,政府總理相信越南將在建設和發展區域性和國際金融中心上取得成功,為地區和世界的發展和共同繁榮作出貢獻。
專家表示,為了早日實現建設胡志明市國際金融中心的渴望,該市需要研究並選擇適合經濟、社會背景和戰略地理位置的模式。特別是,該市必須採取改善法律框架和金融風險管理政策的措施,提高金融和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的質量,增強透明度,打擊腐敗,促進開放、良好、透明、公平、健康競爭的營商環境。
期待各部委、行業和地方的堅定參與,金融中心的成功不僅取決於政策,而且還取決於南部重點經濟區和胡志明市企業、投資者和人民的同心協力。
資料來源於:人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