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總理範明政剛簽發關於促進2025年經濟增長的第137號通知(137/CĐ-TTg )。
通知中明確指出,2025年是特別重要的一年,是加速、突破、落實2021-2025年五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的收官之年,是打好基礎、鞏固基礎,為越南滿懷信心地邁入新時代——越南民族奮發圖強的繁榮、富強的時代創造前提條件。
政府總理要求優先促進經濟增長與保持宏觀經濟穩定、控制通貨膨脹、確保各大經濟指標得到保障,力爭2025年全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率達到8%以上(高於國會確定的目標)。
與此同時,政府總理要求各部委、機構和地方從2025年初就集中精力推動公共投資資金的到位,特別是國家重點項目、國家目標計劃的公共投資撥付進度;以公共投資引領民間投資,加強公私合作;制定2026-2030年中期公共投資計劃,其中該階段使用中央預算內資金的項目總數不超過3000個。

政府總理指示越南計劃與投資部牽頭並協調各部委、機構和地方制定有效的機制,有選擇地吸引外資,重點推動和吸引大型、高科技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政府總理指示工貿部和有關部委、地方按照各自職責、任務和權限,有效落實促進各地乃至全國消費的措施,推動「越南人用越南貨」運動、「OCOP」(一鄉一品)計劃、電子商務、網上支付;加強宣傳推廣,吸引國際遊客,力爭2025年國際遊客到訪量達2000萬人次以上。
關於出口,工貿部和有關部委、地方按照各自職責、任務和權限,加強貿促活動,拓展出口市場,打造越南優質商品品牌;有效利用已簽署的17項自由貿易協定並談判新的自由貿易協定;擴大並有效開拓新市場,尤其是清真、中東、拉丁美洲、非洲等市場。
政府總理要求繼續完善體制、法律、機制和政策,立即消除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和障礙。其中,各部委、機構和地方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政府的政策方向,堅決按時按質按效落實「精、簡、強、效率、效能、效果」的組織機構安排;加強分級分權並將其與資源分配、檢查監督相結合,做到「地方決定、地方行動、地方負責」。堅決簡化行政審批事項,降低群眾和企業的成本等。
資料來源於: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