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外國人最多可擁有多少越南住房?

《95/2024號法令》剛剛頒布,詳細規定了《住房法》中的若干條款,包括外國人可擁有住房的數量。根據該法令,自8月1日起,外國組織或個人最多可擁有某一大樓總住宅數量的30%。

依據新規定,對於一棟公寓大樓(包括具有綜合用途的公寓大樓),外國組織或個人最多可擁有該大樓總住宅數量的30%。若公寓大樓具有多個單元或多個樓棟共用同一基座,外國組織或個人僅能擁有每個單元或每個樓棟最多30%的住宅。

針對獨立住宅,在一個具有人口限制的區域內,若僅有一個住宅建設項目,外國組織或個人最多可擁有不超過250戶住宅。若該區域內有兩個或以上住宅建設項目,則外國組織或個人在所有項目中可擁有的總住宅數量也不得超過250戶。

每棟公寓大樓最多只能出售30%的住宅給外國人。在一個具有人口限制的區域內,若外國組織或個人已經擁有該區域內獨立住宅的最大數量,則其不得在該區域的其他建設項目中再擁有更多獨立住宅。

法令規定,外國組織或個人在住房擁有權到期前至少三個月,若需延長住房擁有期限,應直接或通過郵寄或線上方式向擁有該住房所在地的省級人民委員會提交一份申請材料。在收到合法申請材料後,省級人民委員會需在30天內核查材料,若申請人符合《住房法》規定的條件,將出具一次性延長住房擁有期限的批准書,延長期限最多為50年,自首次擁有期限到期之日起計算。

根據建設部的統計,未來約有400萬人有意在越南購房,其中包括外國人和越僑。Dat Xanh Services剛剛公佈了2024年上半年越南房地產市場研究報告,顯示大多數越僑購房是為了真實的居住需求,而非投機。現有的越僑投資需求主要集中在長期投資產品,特別是那些具有高租金回報的房產。

在購房用於資產積累的情況下,越僑通常選擇位於胡志明市郊區的房產,這些區域地理位置優越,人口稠密,未來具有升值潛力,且易於出租,能夠產生穩定收入。


資料來源於:前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