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動植物園獲96%土地無償交付,減輕財務負擔確保永續運營

胡志明市計劃將胡志明市動植物園(Thảo Cầm Viên)的土地使用權從租賃模式調整為直接交付,其中超過96%的土地將由該企業管理與使用。

調整方案詳情

胡志明市自然資源與環境廳(Sở Tài nguyên và Môi trường TP HCM)近日向市人民委員會提交了一項關於動植物園土地租賃決定的調整草案,建議將目前的租賃模式轉為直接交付,涉及的土地範圍超過96%,由胡志明市動植物園有限公司(Công ty TNHH MTV Thảo Cầm Viên)負責管理與運營。

該調整方案涵蓋的土地面積超過170,500平方米,位於第一郡濱宜坊阮秉謙街2號,現為全市最大的動植物園。2014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曾決定將158,117平方米的土地租賃給該公司,租期為50年,租金按年繳納,土地用途為公共服務。

財務困境與調整背景

該調整計劃的提出,旨在解決胡志明市動植物園在運營資金上的困難。胡志明市動植物園有限公司100%由市人民委員會全資擁有的企業,負責運營該園區。動植物園始建於1864年,當時名稱為植物園,如今已成為一座擁有160年歷史的動植物保護區。

自2015年起,動植物園完全獨立運營,不再獲得政府財政補助,作為非營利機構,其主要職責為管理歷史悠久的動植物園,並保育大量珍稀動植物。

然而,2024年,第一郡稅務局發布公告,指該企業欠繳稅款達8460億越南盾,其中需強制執行的逾期欠稅金額高達7870億越南盾。但企業領導層強調,他們僅將5,590平方米(約占總面積3.5%)用於商業經營,包括餐飲、停車場等,其餘土地均為動物飼養區、公園景觀及非營利公共設施,因此無法負擔沉重的土地租金。

土地使用權調整方案

2024年,動植物園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請,請求將152,259平方米的公共用途土地從租賃模式調整為無償交付使用,剩餘部分則按照年度繳納租金的方式繼續租賃。

該申請已獲自然資源與環境廳受理,並要求進行實地測量,以提供決策依據。隨後,自然資源與環境廳對園區的經營性與非經營性用地進行詳細分類,並正在評估租金標準,以確定最終的土地租賃合同。同時,胡志明市稅務局將根據此評估結果,重新計算該企業的土地租金。

根據最新的調整草案,自然資源與環境廳建議:

  • 將164,702平方米(約96%)的公共用途土地改為無償交付給胡志明市動植物園有限公司管理與使用;
  • 5,875平方米的商業用途土地(包括停車場、飲料店、美食區、遊樂區、辦公室等)仍將維持租賃模式,企業須按年度支付租金。

此次土地政策調整有助於減輕動植物園的財務負擔,確保其核心公共服務功能得以延續,同時保持一定的商業經營,以維持基本運營資金。

資料來源於: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