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紅樹林到國際金融都會|越南濱海新金融之城正式啟動!芹蒢大都市直通世界級地產價值

經多年籌劃,2025年4月19日,總面積達2,870公頃的芹蒢海域旅遊都市項目正式動工,期望打造一座綠色、智慧、永續發展的超級都市,晉身國際一線城市之列,成為胡志明市新的金融與經濟中心。

芹蒢——目前胡志明市中最為偏遠落後的郡縣,正朝著一項雙重宏大目標邁進:不僅將興建一座超過2,870公頃的填海超級都市(面積為第四郡的七倍),預計容納23萬人口(約為現時芹蒢總人口的三倍),更將在胡市未來與平陽、巴地-頭頓兩省合併後,成為新都市中心的關鍵一環。

「芹蒢填海旅遊都市項目可望成為新金融與經濟核心,與世界頂尖都市比肩。」——芹蒢郡黨委書記 阮福興(Nguyễn Phước Hưng)

堅定打造未來發展空間的決心

踏入4月下旬,芹蒢填海區域施工現場已是一片繁忙,重型機具陸續進場。
黨委書記阮福興指出:「該項目展現的不僅是宏大的願景與戰略眼光,更是我們對胡志明市繁榮未來發展空間堅定不移的實踐。」

胡志明市芹耶海岸地帶,預計打造面積達2,870公頃的超大型填海都市計畫。圖/TRÚC PHƯƠNG

本項目規模空前,被譽為「移山填海」之舉。其最大價值,在於徹底改變芹蒢面貌,塑造出「東方之珠」新地標,躍升為擴展後胡志明市的核心地帶。

開發芹蒢為生態旅遊、渡假與娛樂城市的構想已醞釀30年,並已納入《2021–2030年胡志明市城市規劃與2050年願景藍圖》,獲得越南總理正式批准。

規劃明確指出:芹蒢將發展為生態型都市,重點保護生物圈保護區,同時發展海洋經濟、海洋旅遊、生態都市與再生能源。

向海洋開拓發展

整體都市面積達2,870公頃,其中填海建設部分達1,357公頃(胡志明市建設局於4月15日核發填海許可)。包含平整填土906公頃、人工湖450公頃,湖底深度介於8至12公尺。

預定開發的地點為胡志明市芹耶沿海區域,將建設面積超過2,870公頃的大型填海都市。圖/CHÂU TUẤN

湖泊周邊的堤岸總長76.67公里,濱海堤防長達近18公里。

整座都市規劃以生態水域為中心,所有建築設施均朝向海洋開展,綠地與水體空間從大型公園延伸至住宅、建築物的每個角落,創造城市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環境。

總綠地、水域與沙灘面積達975公頃,涵蓋公園、花園、步道與景觀帶。

都市中心設有一座面積約450公頃的人工鹹水湖,並配有近18公里長的濱海堤防,打造乾淨、安全的沙灘區,供市民與遊客休閒娛樂。

C區的鳥瞰設計圖,以108層地標塔為視覺焦點。圖/VG

C區的海燈角(Mũi Hải Đăng)——風景絕美之地,將興建一座高達108層的地標性建築。

依據1/500詳細規劃,項目定位為集海洋旅遊、渡假養生、MICE(會展+渡假)、智慧都市、高科技服務、住宅與高端酒店於一體的多功能綜合性濱海都市。

繁榮的宏圖藍圖

阮福興表示,本項目體現戰略性願景,旨在為胡志明市開拓未來的繁榮發展空間。芹蒢地理位置特殊,是胡志明市面向大海的重要門戶。

該區域可便捷連結巴地-頭頓、同奈省仁澤縣(Nhơn Trạch)等地,目前已有多項交通基礎建設獲批或籌備中。

芹蒢填海都市擁有極佳地利,具備躋身東南亞與全球一流都市金融、經濟中心的潛力。

最關鍵的是,芹蒢居民對本案充滿信心,相信它將成為推動投資、促進就業、拉動經濟增長、改善生活品質與打造綠色現代生活環境的催化劑。

「我相信該項目將喚醒芹蒢潛能,強化胡志明市作為國際門戶的重要地位。」——阮福興

胡志明市建設規劃院院長吳英武(Ngô Anh Vũ)向《青年報》表示,芹蒢填海都市項目已獲細部規劃核准,全面符合各級政策導向與法律規範。

自立項以來,該項目已獲科學家、專家、部委領導多方意見,從規劃結構、空間設計、交通組織、環境影響,到利弊評估皆經充分論證。

該案的關鍵突破之一,在於改造海岸線:芹蒢原為泥濘海灘,無法戲水,但未來將建構乾淨的人工沙灘,供旅遊、休閒之用。同時,對生物圈保護區的潛在影響已作充分預測與因應。

吳英武補充,填海造地並非新模式,全球多國及越南多省市早已廣泛推行。

早年胡志明市總體規劃已指出:世界都市發展的共同趨勢是「向海發展」,芹蒢正是符合此一現代發展取向的最佳選擇。

已故武文傑總理的戰略願景

2002年,已故越南總理武文傑(Võ Văn Kiệt)致函胡志明市領導人,明確提出芹蒢應朝向度假、休閒與旅遊特區發展的戰略方向。

信中指出:「我始終主張,胡志明市向東發展的最佳方向是芹蒢,也就是東海之門。此區不僅與獨特的生態區(撒克森林)緊密相連,更具有東南亞區域級的發展潛能。」

他並強調,新都市將成為胡市堅實的後盾,服務湄公河三角洲數千萬人口,以及日益增加的國際遊客。

北有古芝地道,東有撒克森林與芹蒢新都市,加上濱海沙灘,將共同構築國內外遊客無法抗拒的旅遊體驗。

私人經濟優先發展新模式

芹蒢填海旅遊都市由越南企業巨擘Vingroup集團主導建設,彰顯黨中央與總書記蘇林(Tô Lâm)關於「優先發展私人經濟」的方針已逐步落實。

此時正值三大因素成熟之際:

  1. 基礎建設為經濟發展瓶頸,需優先解決;
  2. 國家財政資源有限,而國際優惠融資空間亦逐漸收窄;
  3. 本土大型企業實力日益雄厚,足以獨立投資與高效營運重大基建項目。

該案也為中央與地方政府開啟以「公私合夥制」(PPP)推動基建的新階段。

政府應積極授權本土大型企業以PPP模式開發重大項目,並簡化審批流程,加速建設進度。同時,聘請具備國際視野的技術與法律顧問,協助政府監督、維護公私雙方的合法權益。

——阮光東(Nguyễn Quang Đồng)
媒體與政策研究發展院(IPS)院長

全國已展開約80個填海項目

根據《2024年土地法》第190條,越南首次明文規定填海造地為合法用途,並鼓勵企業或個人運用資金與科技技術從事填海活動,政府亦將提供相應扶持與優惠政策。

所有填海項目須滿足以下原則:保障國防、主權與國家海洋利益;經濟、社會、環境全面評估;符合總體規劃;有效利用海洋資源;確保相關方權益平衡;保障人民與社區可持續接近與使用海洋資源。

截至目前,據農業與自然環境部統計,越南19個省市共實施約80個填海項目。

典型如:堅江省「濱海新城」填海項目(420公頃,1999年批准)、峴港「多福國際都市」(210公頃)、廣寧省「下龍濱海城」(287公頃)、海防市「龍山國際旅遊區」(480公頃)等。

另如檳椥省2021–2030年城市規劃,亦擘劃至2050年將填海擴展5萬公頃,作為區域未來發展的跳板。

資料來源於:年輕報